音乐命题
就音乐美学命题而言,如果有人问“音乐究竟为何物”,事实上,他的问题只是音乐对于我们人类到底属于怎样一种对象。一旦有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他就会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关键在于:必须首先说明,音乐作为一种特殊的对象,它是以怎样一种方式存在着。
由此看来,对音乐存在方式的探究,就是对音乐艺术的本质最细微、最深入的剖析。以往出现在有关音乐本质问题探讨中的种种误解和偏见,大都缘于人们对音乐存在方式这一哲学层次的美学命题尚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针对这一点,本文将着重谈一谈音乐存在方式中的结构层面问题。
从物质世界的本原性上讲,一般自然存在物的存在方式是单层面的。一棵树、一块石头,在完全独立于人的思维和感觉之外的情况下,并不减少或丧失任何属于它们自身的那些特性。它们无需象征着什么,也无需意味着什么,相对于人的精神产品而言,它们由表及里、由内向外地形成一种单纯的、独立的、绝对的存在心。与此相反,音乐作为人的创造物,作为特殊的精神产品,作为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存在物,它的存在方式却是多层面的。
具体说来,音乐的存在方式可分为本体、载体及显现体这样三个基本层面口。下面,我们就来分别论述一下这三个层面的基本特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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