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意象性
在音乐作品中,我们之接触的不是某一实在的对象,而是纯意象状态的对象,而且严格说,是最高秩序的对象。它是由创作、演奏、欣赏作品时运用实在感官的实在的人们的意象活动所实现的。至于这个意象活动本身又是个啥东西?除了可以体会到它是人们运用实在感官的产物,因而具有快在性之外,字里行间可实在看不出什么道道来。但威力却大得很,不但是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还是它的本质和本体。
作品自身依然如理想境界,作者的创作活动或听众的知觉活动向往着这一境界,作品犹如最高秩序的意象的等价物总之,意象就是理想、就是目的,就是作品的等价物(意象就是作品,作品就是意象,因而可以等价),而且只有听众的理解和相应的意识活动为中介它们才决定音乐作品在艺术方面全部如此重要的其余部分:从音乐构成物到作品的非声音因素,尤其是作品的审美上的价值质量和审美价值。所以实在客体是自律的,意象客体是他律的,所有这些差不多就是
茵加尔登在本书中说出来的关于“意象”的一切意象就是意象,要说还要寻找多么玄妙的道理,除了前面我们已剖析过的那些不厌其烦的“不同一”以及不成体统的归纳推理之外,也许下面一段话还算得上有点理论形态我接受这一主张,任何纯意象状态之客体都不是实在客体的时候,我根据逻辑接受和这一主张的运用,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实在客体都不是纯意象客体,我采纳这一主张,与其说是根据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还莫如说是因为我看到以实在客体为一方,以纯意象客体为另一方,在形式和存在方式之间有根本差异。
FAQ常见问题
-
价格:¥5800
-
价格:¥9800
-
价格:¥12800
-
价格:¥16800
-
价格:¥3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