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整齐,礼貌待人,文明值勤,规范用语,树立保安形象。
(2)不留长发、胡须,不染发,不戴耳环、项链。
(3)不许穿内衣裤到公共场所。
(4)不许穿拖鞋上班。
2.着装管理规定。
(1)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帽徽、肩章、臂章。
(2)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
①夏服:着夏服时戴大檐帽,半袖衬衣不佩戴领花,系领带,戴领带夹;如不系领带,上衣第一颗纽扣打开;衬衣系在腰带内,使用统一配发的内腰带。
②春秋服:着春秋服时应戴大檐帽,可系武装带。或作为春秋服的衬衣穿着时,均不佩戴领花,系 领带,将衬衣系在腰带内。
(3)保安人员着装要整齐清洁,举止端庄,注重仪容风纪。
(4)保安员应妥善保管服装,不得将服装借给他人穿用,不得私自拆改、变卖。
(5)保安员非上岗执勤时,不得着保安服装。
(6)调离或被辞退的保安人员必须将含有保安标志的物品或器械(如帽徽、肩章、臂章、领花等)退回公司。
(7)保安员着装实行稽查制度,发现滥穿保安服装的要严肃处理。
3.资格证、上岗证的管理规定。
(1)每个保安员均由公司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上岗证、资格证,根据工作需要发给专用保安器材,保安员应妥善保管资格证、上岗 证和器材,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报告,申请补办,补办费用自理。
(2)资格证按规定进行年审,保安员离职须将证件交回。
4.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3)不计得失,乐于奉献。
(4)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5)廉洁奉公,不牟私利。
5.宿舍管理规定。
(1)遵纪守法,爱护公物。
(2)严禁在宿舍内有聚赌、喧哗、打闹、迷信、色情及其他不良行为。
(3)保安员宿舍内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保持整洁、美观、统一。
(4)床铺必须摆设统一、整齐,床上用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5)搞好公共和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扔烟头、杂物。
(6)除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品外,其他物品或非保安员的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放置。
(7)保安员宿舍严禁外人留宿,确有特殊情况,在征求领导同意后,报 保卫部批准。
(8)保安员宿舍晚l0时后,不准播放收录机以及酗酒、打牌、下棋或大声喧哗,来往客人必须离开,外出队员必须归队,不准在外住宿。
(9)注意防盗,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10)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等家电,不得私拉电线,同时注意节水、节电。
(11)同事之问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招惹是非,打架斗殴。
(12)中队长每日进行内务检查,督促落实上述制度。
6.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确有急事需要离岗时,应向领导报告,由领导安排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岗。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3)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本班应注意的事项,应做到“三明”,即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及器械清点明。
(4)交接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即本班情况清、物品器械清、交接情况清。
(5)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如不能移交给下班的要继续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
(6)交接班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不得在值班记录上随意乱涂、乱画。
(7)各级值班记录月底统一上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7.工作记录制度。
(1)当班保安员应如实、认真、工整填写“保安员执勤情况记录表”。
(2)执勤保安员要认真详尽将值班情况、可疑问题、特别待办的任务等逐项向下一班执勤保安员交接,做到交接手续规范、完整、准确。
(3)在中队及班、组执勤点设立“保安员执勤巡查记录”,上一级巡查人员巡查时,在“巡查记录表”填写巡查及有关事情处理情况,被巡查人员要服从巡查人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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