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
当我们已经意识到,仅以乐音及其音响运动形式作为音乐本体存在的理论前提,在现实音乐活动的复杂现象中,已解决不了诸多问题时,难道不应将研究的一部分注意力转向音乐的存在方式这一基础理论问题?流行音乐现象诸多问题,只
是再度迫使我们思考解决这一音乐美学基础理论问题的又一契机。
流行作为传播效应,能否作为界定流行音乐的依据老歌新唱、古典音乐被用作流行音乐演奏曲目而加以改变,其音乐属性是不是一回事?音乐的观念(例如一般流行音乐和摇滚乐的演出)在何种程度上直接影响到对某种音乐类型的认同或界定?当形态层的区分变得模糊不清的时候(例如某些“软摇滚”与一般流行音乐),观念层与行为层的因素又是如何影响到音乐活动参预者的文化认同及音乐属性的判断?
笔者以为,这些问题的提出,对流行音乐的理论研究是有启示性的。
1993年7月18日,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与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北京联合举办通俗音乐理论讲座,讲习班面向社会各界人士。“由中央音乐学院钟子林教授讲授《美国通俗音乐发展史与20世纪摇滚乐》,《人民音乐》编辑部编辑金兆钧讲授:《中国通俗音乐产生背景及其发展历史》,著名作曲家王立平讲授:通俗音乐创作特点,著名作曲家徐沛东讲授:通俗音乐配器特点,作曲家舒泽池讲授:通俗音乐中的美学原理、电脑在通俗音乐中的运用等。这次讲习班的目的是帮助中小学音乐教师了解有关通俗音乐的知识,使他们面临学生们对通俗音乐提出的各种各样问题,能给予信服的回答。另一方面,从音乐社会学角度来看,通俗音乐作为一种社会音乐文化现象,我们音乐理论工作者应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给予科学解释,才能正确引导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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