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文化之父
霹雳舞爱好者们都喜欢在公众场合练习,街边路旁是他们最爱去的地方,观众尤其是女观众的叫好声是他们最大的动力。霹雳小子们都很好认,因为他们都有特定的衣着打扮:头戴棒球帽,帽檐朝后或者偏向一侧,上身是套头衫,下身运动长裤,两侧有杠。脚上穿的一律是阿迪达斯运动鞋,两侧各带三条宽边作为装饰。与其说这样的装饰是为了看起来比较酷,还不如说这套行头最适合跳霹雳舞。虽然白天的布朗克斯街头经常能看见这些打扮怪异的霹雳小子,但迪厅仍然是他们展示技艺的最好地方。DJ播放普通舞曲的时候他们是不会进场的,只是站在角落里,双臂抱着肩酷酷地等待间歇期的出现。后来,霹雳小子们的这种姿势被称为“霹雳式” [B-boy Stance],是嘻哈迷们标准的姿势。
坎贝尔是第一个专门为霹雳舞放唱片的人,自从那天的家庭舞会之后,布朗克斯的霹雳舞迷们都知道了他的名字,他也因此有了一个新的外号“DJ Kool Herc”,我们就叫他“酷力士”吧。历史学家公认他是嘻哈文化之父,因为几乎所有那些被历史学家称为“老派” 的嘻哈乐迷都是从他的舞会上出头的。当然,那时他们还不叫嘻哈,而叫B-boy。这个词被后人加上了很多新的定义,有人说那个字母B代表“布吉” [Boogie,一种纽约黑人流行音乐],也有人说那指的是“布朗克斯”,更有人说Break就是破坏的意思,因为霹雳小子本来就是去迪厅搞破坏的。再后来,就连涂鸦画家或者舞会DJ们都被统称为B?boy。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一种新的,集涂鸦、音乐和霹雳舞为一体的文化现象正式登上了布朗克斯的舞台。
坎贝尔是第一个专门为霹雳舞放唱片的人,自从那天的家庭舞会之后,布朗克斯的霹雳舞迷们都知道了他的名字,他也因此有了一个新的外号“DJ Kool Herc”,我们就叫他“酷力士”吧。历史学家公认他是嘻哈文化之父,因为几乎所有那些被历史学家称为“老派” 的嘻哈乐迷都是从他的舞会上出头的。当然,那时他们还不叫嘻哈,而叫B-boy。这个词被后人加上了很多新的定义,有人说那个字母B代表“布吉” [Boogie,一种纽约黑人流行音乐],也有人说那指的是“布朗克斯”,更有人说Break就是破坏的意思,因为霹雳小子本来就是去迪厅搞破坏的。再后来,就连涂鸦画家或者舞会DJ们都被统称为B?boy。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一种新的,集涂鸦、音乐和霹雳舞为一体的文化现象正式登上了布朗克斯的舞台。
FAQ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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