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奏和节拍是构成音乐的第一要素,在这方面,俄罗斯音乐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节拍以均分律动为主,并以强弱拍鲜明、交替很有规律的刚性节拍为特征;二是三拍子和由三拍子复合成的六拍子采用比例较高。
俄罗斯境内的语言大都属于印欧语系,还有一些民族的语言属于乌拉尔语系或阿尔泰语系,属于这些语系的语言单词都有“重音音节”和“非重音音节”之别。印欧语系各种语言的重音又分为“力度重音”和“乐调重音”两种。主要通过音量的增大来实现的重音,叫做“力度重音”,也称为“力重音”;主要通过音高的变化来实现的重音,叫做“乐调重音”。印欧语系的许多语言中都有力重音,有些词里还有两个力重葺,它们被分别称为主重音和次重音。印欧语系大多数语言里的某些词汇,因为重音位置的不同,词义往往会发生变化。例如俄语中的“、a,lnJlac”是“地图册”,而“aur、mc”却是“缎子”。属于乌拉尔浯系语言中的重音位置大多是固定的,也没有辨义性,但也是正确发音的必要条件。这与汉藏语系诸语言的情况完全不同,汉藏语系诸语言中每个音节的读音都有一定的声调,但无重音。
因为重低音音节在印欧语系诸民族语言中的重要性他有规律出现,就成为构成诗歌韵律的主要手段。印欧语系诸民族的诗歌并不都有韵,但其格律诗一定讲究每行的音节数,重音与非重音的出现也很有规律。这种诗歌里的单词重音音节与非重音音节反复出现,使得用二拍子为之谱写音乐成为自然不过的事,而且非重音音节在音乐上要用弱起加以配合。因为词重音有规律地出现是构成民歌格律的主要手段,所以民歌以至整个俄罗斯民间音乐都采用均分律动,强弱拍交替十分有规律。这样,就造成了节拍体系中重音的及无重音的同样时值的时间段落的循环重复着的序列。欧洲音乐中的重拍在小节线后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这种节拍形式,与印欧语系诸民族的语言及诗歌格律特点有关。俄罗斯传统音乐中最常见的拍子是二拍子、四拍子、三拍子和六拍子,但从数量上看,三拍子所占比例较高,这与古代欧洲音乐有关。
从公元12和13世纪,欧洲音乐界只承认三拍子一种节拍,将其称为“完全拍子”(Perfect time),并用一个圆圈为其拍号,而四拍子、二拍子等则被看成是“不完全拍子”(Imperfect time)。现在五线谱用一个半圆型作四四拍的拍号,用中间加竖的半圆型作2/2拍的拍号,其意义便是说这两种拍子是“不完全拍子”,继承了占代的传统。那时候二拍子、四拍子等二等分的节拍形式,遭到教会和官方的禁止。到14世纪初,菲利普德维特里(1291?1361)才在其著作《新艺术》中肯定了遭到禁止的二拍子和二等分的其他节拍形式。14世纪末,二拍子还被称为“不完全拍子”,当时的神学界还只认可所谓的“完全拍子”,即三拍子。作曲家在作品中使用二拍子,对当时的听众来说还非常“新鲜”,甚至还有人撰文赞扬此种“创新精神”。虽然按照欧洲的音乐理论,基本拍子有二拍子和三拍子两种,其他各种拍子,无不依此组成,但从西方艺术音乐发展的历史来看,“三拍子”曾经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二拍子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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