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哥伦布横渡大西洋到达美洲时,他和水手们都误以为到了印度,把遇到的美洲土著居民称为“Indian”,意为“印度人”。后来,哥伦布的错误得到纠正,但“Indian”这个称呼却保留下来。如今英语中的这个词,既指印度人,也指美洲土著。为了加以区别,汉文将后者译为“印第安人”。在英文中要加以区分时,则把前者称为“Asian Indian”,将后者称为“American Indian”、“nativeAmericans”。还有不少美国人称土著居民为“第一民族”(firstnation),表示他们是最早到达美洲的民族。
美国印第安人现有82万多人,其祖先是远古时从亚洲迁居来的。15000多年前,白令海峡有一座连接亚洲和美洲的陆桥,追逐猎物的印第安人先民便通过这座陆桥,从亚洲迁到了美洲。后来,海平面升高,白令路桥变为白令海峡,亚洲大陆和美洲大陆也就不再连在一起了。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可分为民歌、歌舞和器乐三类体裁。民歌可按应用方式分为劳动歌、儿歌、祭祀歌、情歌等品种,有齐唱、合唱、一领众和、对唱等不同的表演形式。歌舞多为载歌载舞的踏歌形式并用打击乐器伴奏,常用于祭祀活动和宗教场合。美国印第安人的乐器种类不多,大部分是打击乐器,有属于膜呜类的各种鼓和属于体呜类的梆子、木棍等,同时还有属于吹奏气鸣乐器类的木笛。除笛子独奏曲之外很少有独立演奏的器乐曲,而笛子曲多由民歌的曲调演变而成。因此,民歌是美国印第安人传统音乐中最重要的类别。
大约有60%的美国印第安民歌的旋律采用五声音阶,除了采用五声音阶的作品外,也有相当数量的作品只用两个、三个或四个音;采用六声、七声音阶的作品也以五声为骨干,因此美国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与中国传统音乐一样属于五声音阶体系。美国印第安人民歌的演唱形式多为齐唱,但在个别部落中也可发现一个声部为曲调,另一个声部为持续低音的两声部合唱。持续音多为曲调的主音或下四度的属音,这种合唱的风格与中国蒙古族的多声部长调“潮尔”相近。
在演唱民歌时,印第安人喜欢用一种被白人称为“紧喉”的唱法,这种唱法与中国北方少数民族中的许多原生态唱法非常接近。在长音上加颤音是美国印第安民歌在唱法上的另一特点,这种润腔方法在中国达斡尔族民歌中也很普遍。
美国印第安民歌的旋律多采用下行的旋律线,全曲从高音区开始,随着曲调的展开,音区逐渐下降,并在低音区结束。《我的爱人出发了》便采用这种旋律线。在采用这种旋律线的民歌中,有一种结构形式值得特别注意,即全曲有四个乐旬构成,后两个乐句是前两个乐句移低五度的模进。这种结构形式,音乐学家称为“五度结构”,也是中国北方民歌常见的结构形式。
美国印第安民歌的歌词以虚词居多,实词的数量较少,歌词非常简练。如有一首舞蹈歌的实词只有三个音节“Vigane”(意思是“出来了”)。这种形式也令人想起中国先秦古籍上记载的三皇五帝时代的民歌歌词,如《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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