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商业性是一种历史的传统,也是音乐作为社会产品存在的一部分内容。不同的是,摇滚乐在历史的新条件下削弱了音乐自身的特性而发展、夸大了它的商业性、社会性,以及包括政治内容在内的文化性,从而使得音乐从传统概。念中的“精神产品”逐渐走向了大众化、商业化,成为一种现时意义的社会文化行为。 面对这样一种“新兴”的音乐社会行为或文化活动;我们需要看到这样一些现象,首先,摇滚乐作为音乐品种会一直存在,但是每一位摇滚乐乐手个体和风格将不断在变化。这种音乐“时尚”犹如天气,如果你不喜欢今天,那就等到明天。从50年的摇滚乐历史来看,没有哪一位乐手可以永久流行的,甚至没有谁的辉煌阶段可以超过l0年之久。我们现在对埃尔维斯的崇拜,对“甲壳虫”的热衷只是一种历史的回忆。但是,也由于这样的历史回忆,又产生了另一种现象,即没有任何一种音乐风格是会“过时”的,因为摇滚乐是“时尚”,它具有不断“轮回”的性质。只是每一次的“轮回”是建立在一个新的起始点、一个新的历史层面上。比如迈克尔杰克逊,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形象就是在不断地否定自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次,虽然说竞争永远是人类生活内容中永匣的命题,但是,音乐领域中的竞争从来没有像在摇滚乐活动中那样激烈和无情。大约百分之九十九的摇滚乐乐手是在竞争中被淘汰的,这里不是“适者生存”,而是“胜人一筹”者才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时期的芳名。由此,摇滚乐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文化观念的活动,其完全不同于传统和古典音乐以尽善尽美为准则,以和谐动听为标准。而在摇滚乐的理念中,“好”、“坏”之间没有严格界限,也就是说,“好”的也许是“坏”的,“坏”的 也许是“好”的。例如,“滚石”当年以反英雄的观念出发,其结果是从歌词内容、演出形式和观众反映一路下来都被认为是 “坏”到了极点,然而,其真正的价值却是“好”到了家。因为在那个时期,摇滚乐的表现形式以出格、反叛、背离传统为追求目的,因此那些“不堪入耳”的歌词和“越轨”的表演方式成为了楷模、榜样。这也促使阿多诺从现实中认识到了摇滚乐的社会文化特性,提出了“必须历史地看待美学标准”的主张。
需要认识到的是,摇滚乐活动排行榜上的冠军并不意味着商业效应中的最畅销之作。虽然任何摇滚乐音乐家都在为商业效应而奋战,但是对于个人或具体作品的价值却不能仅以商业畅销率来作为评判标准。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畅销程度事实上与音乐的旋律、和声、节奏和结构的品质没有多大关系。这是由于摇滚乐不只是音乐本身,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社会文化行为和活动。也因此,并非所有的摇滚乐音乐都具有艺术的特性,大多数的摇滚乐作品只是产品,一种商业产品。与传统意义上的音乐产生方式相悖,绝大多数的摇滚乐作品或活动是以市场效应为前提的,无论是内容或形式,只要能得到卖点,就制作什么。“昙花一现”现象在摇滚乐市场中越演越烈、频率越来越快,一不留神,一股潮流就转瞬即逝。所以,在商业效应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摇滚乐在艺术上的贫乏。于是,“真金不怕火炼”是摇滚乐乐手们最不愿意接触的话题。
我们还在摇滚乐人群中看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摇滚乐兴起于20世纪中叶的末期,当年的摇滚乐发烧人群目前已经进入桑榆暮景之际,而摇滚乐本身却又是青少年的“时尚”,于是出现了摇滚乐活动人群中两极分化的现象。“老年摇滚乐群”依然留念埃尔维斯,而“青少年摇滚乐追星族”崇尚的是“枪与玫瑰”乐队等。摇滚乐在50年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大大地超越了原有人群的范围,已经开始影响整个社会层面,包括民族、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从以上各方面的分析和探讨,我们清楚地看到,摇滚乐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它正在以不同于传统的形式影响着我们的观念,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因此,摇滚乐不是一种被欣赏的音乐品种,而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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