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明星的偶像转型
在从一位标新立异的现代摇滚乐明星转变为青春偶像的过程中,马克博兰成了流行音乐新浪潮的鼓吹者。他在英国“光头仔”是当时的一种流氓性质的团伙,斗殴时穿一种底部钉有平拳钉,尖端包有钢套的重钉靴,用以踢击伤人。1967年和打击乐手史蒂夫佩里格林(Steve Peregrine)组建了“霸王龙”(Tyrannosaurus Rex)乐队,虽然他的演唱颇有特色,但录制的唱片销路一般。三年后他突然搁下无电声放大的吉它,拿起电子乐器,刻意追求商业效果。此举令歌迷和同行们深感意外。后来他与史蒂夫?佩里格林闹翻,改与米基芬恩(Mickey Finn)联手,服饰也有变化,在音乐会上有意讨好尖叫乱嚷的姑娘们。音乐节目主持人约翰?皮尔曾在1967年率先在电台播放“霸王龙”乐队的唱片,如今已对他不感兴趣。然而博兰依旧我行我素,甚至自我辩解道:之所以那样是“因为我更深入地接触到了制作充满活力的摇滚乐的技巧问题。我非常了解我的听众。”也许他太了解听众了,在演出时,“镜头感”太强,以致令人生厌。
与博兰相反,加里?格利特尔(Gary Glitter)则在1972年至1974年问以一系列自嘲的歌曲走红歌坛。他早在60年代初就想成为一名流行歌曲明星,可结果是在10年后靠嘲讽50年代摇滚乐华而不实的一面才一举成名。他还和另一位老资格的流行乐手兼作曲家迈克?利安德(Mike Leander)一起首创了一种后来被广泛运用的流行音乐程式:将疏落有致悠然回荡的吉它和拍掌顿足的有力节奏结合起来,形成了颇有特色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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